2016年9月30日 星期五

跳船與放飛機

職場上人來人往,上班後發現不對勁後「極速跳船」辭職、簽了約應承上班最後「放飛機」等事件屢見不鮮;可是往往他們用的理由卻是令人啼笑皆非…… 以下是一些親身經歷或道聽途說的經典例子…

A君說:「雖然我已簽了約,但我想我不能加入你公司了!我在澳洲的媽媽病倒了!我要回澳洲了!」(最終幾星期後,他加入了另一競爭對手,據說人工高二干元;而她媽媽也可能這二千元忽然病好 – 多神啊!)

B君說:「老板,我要辭職了!我在過去一個月很喜歡在這裡的人和事,也很感激,只是我的身體真的很不舒服,需要經常看醫生及長時間休養… 所以我不想連累你呢!」(誰知,萬能的 facebook 卻補捉了他辭職後立刻去旅行「醫病」,並神奇地「康復」番新工 – 勁!)

C君說:「我真的不能過檔了!我辭職時老板說我不能這樣離開他,因他會「好唔掂」;爸媽也說我這樣做很無道義,老公也說我如轉了工便沒有時間陪他會發癲… 總之我真的不能走啊!」(半年後,她忽然再找工作,細問之下原來老板留他時說會升職加薪,最後沒有成事;而他之前的「情義論」也像失憶般隻字不提。)

其實,在現今商業社會,明買明賣,只要是合法的,形形聲聲的跳船、跳草裙舞、放飛機 no show 可謂沒完沒了,也很難界定是否道德或誰是誰非,只能說句「吹你唔脹」 – 當然職場中人如玩得太多上述把戲也可能影響所謂個人商譽 goodwill 變得聲名狼藉也時有發生。只是假若員工如只是在在職期間偶爾詐病說些無關痛癢的大話等,那尚可接受;可是在工作上已無拖無欠的情況下,上述的 ABC 君有必要說一番故事或做一場大龍鳳嗎?畢竟,對企業而言,一切是結果主導,人不再心不再的話,當中甚麼原因毫不重要;更甚者,現今資訊流通發達,「作大」被「篤爆」的機會甚大,一心想著美化自己「放飛機」或「極速跳船」的行徑往往最終弄巧反拙 ,被發現後最終只會更樣衰… 既然如此,又何苦為此殘忍地把家人甚至自己擺上檯呢?倒不如乾脆拿點「吉士」出來型點講真話吧!

 *文章亦刊於<CTgoodJobs.hk>及<852郵報>